對我們台灣的觀眾來說,這一年來最夯的大陸劇應該是「步步驚心」;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小編稱這部戲劇為歷史偶像劇,劇中的女生,小編都覺得蠻漂亮的、也很具現代感。而早期,台灣沒有這麼多大陸的歷史連續劇,主要是以電影居多。今天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小編要介紹這部是張藝謀導演的「秋菊打官司」。
「秋菊打官司」是1992年出品的中國劇情片,由鞏俐領銜主演。改編陳源斌的小說「萬家訴訟」。這齣電影在1992年時,榮獲第49屆威尼斯影展最高榮譽的金獅獎和最佳女演員獎(鞏俐)。you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29)
現在近乎每天,數字周刊或水果日報隨便都可看到政治人物的官司或醜聞,但您知道歷史上最大的政治醜聞官司是屬哪一齣嗎? 大專生涯展協會小編今天要介紹大家一定多少都聽過的美國水門事件(Watergate scandal),這是美國歷史上最不光彩的政治醜聞官司之一。而它對美國本國歷史,及整個國際新聞界都有著長遠的影響。
整個事件經過是在1972年的總統大選中,在任的美國共和黨總統尼克森為了競選連任,利用總統的職權之便,動用了「國家機器」介入選舉,以CIA退休幹員對競選對手進行監聽,取得了民主黨內部競選策略的情報。you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27)
地球一些動物會瀕臨絕種,是氣候變遷造成?還是人類的濫捕殺所造成?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小編平常偶而也會吃日本料理中的生魚片,但看了這樣的訊息後,也開始思考是否要改變自己的飲食習慣了。
小編之前曾從國際新聞中得知日本人從事捕鯨活動,一直是國際生態保護團體所關切的議題。而海洋守護者協會(the Sea Shepherd Conservation Society)等團體也用盡許多手段來阻撓日本漁船出海捕鯨。為此,日本的鯨類研究所(Institute of Cetacean Research)等從事捕鯨活動的單位,到西雅圖打官司請美國聯邦法院阻止這些愛鯨人士干擾他們在南極一帶的作業。you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21)
常言道「民不與官鬥」,但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小編想,在21世紀的這種民主社會,民若與官鬥,狀況會是? 所以就去查了資料(如下),也提供感興趣的朋友作參考。
司法院統計近5年我國與日本、德國行政訴訟的民眾勝訴率指出,在德國打行政官司,民眾的勝訴率約為12.22%;在日本,民眾打贏官方的勝訴率為11.94%;我國則略高於日、德兩國約為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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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小編要和大家分享一個好玩的官司故事,過程非常有趣!0~120歲喜歡看故事的大大們進來看看唷!也請給小編一串掌聲吧!
有一位律師買了一盒極為稀有且昂貴的雪茄,他為24隻雪茄投保了火險。
結果律師在一個月內把這些雪茄抽完了,卻提出要保險公司理賠的要求。
在申訴中,律師說雪茄在「一連串的小火」中受損。保險公司當然不願意賠,理由是:此人是以正常方式抽完雪茄。後來,律師告上法院,結果贏了這場官司。
法官在判決時表示,他同意保險公司的說法,認為此申訴非常荒謬,但是律師手上的確有保險公司同意承保的保單,證明保險公司保證賠償任何火險,且保單中沒有明確指出何種「火」不在保險範圍內,保險公司必須賠償。
與其忍受漫長昂貴的上訴過程,保險公司決定接受這項判決,並且賠償美金一萬五千元的雪茄「火險」。(小編認為在這場官司的過程中,保險公司很明智,與其浪費多餘的時間與更大的金錢成本,不如花小錢了事──至少這場官司對保險公司而言,賠錢事小)
律師將支票兌現後,保險公司馬上報警將他逮捕,罪名是涉嫌24 起縱火案!
由他自己先前的申訴和證詞,證明這名律師「蓄意縱火燒毀已投保之財產」,結果罪名成立,要入獄服刑二十四個月, 並罰款美金二萬四千元。(小編覺得,這結果真的是天理昭彰,報應不爽!不論律師多麼懂法律、很會打官司,這位最懂法律的律師,栽在自己手上,也算是自作自受。)you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38)
大專生涯發展協會─法律常識之官司問題(下)
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小編要和大家分享一則法律常識─關於訴訟的注意事項(下篇)!進入職場工作,勞資糾紛免不了,要提早做準備!這篇文章擷取自蘇諍老師,講的是委託律師打官司,一定要小心謹慎!小編覺得很需要注意,提前了解社會現實面,因此整理出來和大大們分享囉!小編感謝蘇諍老師這篇文章,讓未來準備就業的我們學到現實世界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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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小編要和大家分享一則法律常識─關於訴訟的注意事項(上篇)!這篇文章擷取自蘇諍老師,講的是委託律師打官司,務必謹慎!小編覺得很需要提前了解社會現實面,因此整理出來和大大們分享~!小編感謝蘇諍老師這篇文章,讓未來準備就業的我們學到現實世界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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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生涯發展協會~法律常識官司篇:相信大家看過許多「拾金不昧」的表揚新聞,但也有一些則是有全然不同的際遇,小編分享以下案例:
台北縣一名獨自扶養子女的婦人昨領取2萬1千元生活費,卻不慎將裝有手機、金錢的包包遺失,她趕緊撥打自己手機,一名女子接電話後表示會送到警局;婦人原想包紅包答謝對方,未料對方自稱是國立大學財經法律系畢業的女子,要求十分之三報酬、6300元,李婦不懂法律,以為自己聽錯了,婦人雖苦苦哀求「能不能拿少一點?」但女子卻冷漠地回說:「我去問學校老師可不可以這麼做。」警員聽了也不敢再幫腔,李婦聽了也十分心酸。警方指出,《民法》如此規定,他們只能道德勸說,無權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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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網路世界無遠弗屆,不管在臉書、個人網誌,
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小編提醒您要慎言,否則會吃上
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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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幾年前,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小編曾接到詐騙集團的電話,電話一接起,對方是用著閩南話說「姊啊,救我…」然後電話的那一頭傳出被打的淒慘聲音,結果小編就對著電話說「好啊!你繼續打…」之後電話的那一頭就傳出一連串的@$%#......;相信有人曾經也跟小編一樣遇到類似的騙人招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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